
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12月26日被高等法院裁定犯有4项滥用职权和21项洗钱罪名,被判处15年监禁和135亿令吉的罚款和资产。
法院指出,纳吉布在担任总理期间,利用其职权,使与“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”有关的超过7亿美元的资金被非法挪用并流入其个人账户。法官裁定,纳吉布在此案中涉及的均成立。
纳吉布坚称资金来自沙特阿拉伯的政治捐赠,但法官认为该说法令人难以置信,且相关证据系伪造。
此前,纳吉布因涉及另一桩与“一马公司”有关的案件被判入狱服刑。原本纳吉布预计在2028年8月获释,但现在将面临更长的刑期。
(美联社,新华社)
Source: 竹新社